关于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集评标(审)专家的公告
浏览量:102
关于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集评标(审)专家的公告
为规范集团招标采购全流程管理,落实阳光国企、清廉国企建设要求,我司决定公开征集创投集团评标(审)专家库评标专家根据《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5〕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修订)》(赣发改公管〔2021〕523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熟悉招投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招投标采购评标(审)专家或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涵盖以下领域:
(一)工程类: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新能源工程和规划、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等。
(二)货物类:水泥及水泥制品、木材、石材、其他建筑材料、建筑机械、环保设备、其他货物等。
(三)服务类:会计、保险、银行、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企业管理、合同管理、检验检测、其他服务等。
(专业分类详见附件4.评标专家评标专业目录)。
二、申报条件
(一)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履职;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为中级职称+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
3.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国企采购的有关规章制度,具备独立评标能力;
5.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及相关应用软件、管理系统操作技能;
6.具备正常履职的良好身心条件;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和《管理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9.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审)工作,依法履行评标(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自觉接受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评标(审)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
7.按本单位或本行业规定不得作为专家的。原则上专家日常主要工作地为萍乡市,市外专家需能保证在萍乡市进行评审服务等工作需要,确保能够按时到达。
三、专家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接受采购当事人聘请,担任评标(审)委员会成员;
2.对企业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3.对供应商所供工程、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标(审)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标(审)劳务报酬;
5.推荐中标或成交入围供应商的表决权;
6.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专家劳务报酬按《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赣公管办[2018]17号)文件中政府采购类要求及创投集团专家评标(审)费用规定执行,若遇政策性调整,则执行调整后的文件。
(二)专家承担以下义务:
1.为企业采购工作提供客观真实、公正可靠的评标(审)意见;
2.遵守评标(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审)情况;在规定的应回避情形下,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3.向采购当事人反映评标(审)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4.按时参加评标(审)活动,对所提出的评标(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5.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6.协助、配合招标人处理异议,按规定程序复核、纠正评标报告中的错误;
7.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向招标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24日
(二)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申请表和承诺书;(详见附件1,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原件);
3.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
4.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5.本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入选省、市级招标采购专家库的,需提供入库证明);
6.评标(审)专家入库推荐表(详见附件3,退休专家递交退休所属单位推荐表)。
专家应当依据本人从事的工作、职称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专业,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规定的专业划分,正确填报评标(审)专业类别。每个专家可申报的评标(审)专业不得超过5个二级类别(详见附件4)。
(三)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1.申报人请在江西萍乡创投集团数字化集采平台(http://www.pxctjcpt.com/)点击新用户免费注册,注册后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可打包至一个附件上传)。平台功能等技术支持电话咨询13925217519/15532830885。
2.同时,请将纸质申请材料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我公司(选择邮寄方式递交的,邮寄费用由寄件人自行承担),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和路621号金融综合体2号楼12楼1206室、收件人邢0799-6667299)
3.联系人:童奎/15727662241 邢0799-6667299
4.入库征集工作举报、投诉等联系方式:
电话:0799-6838997 邮箱:pxctjiwei@163.com
五、审核与聘任
(一)材料初审:招标代理公司招投标部会同其他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对完整性审查:检查申请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包括: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内容填写完整,个人承诺签名齐全,空缺及手填材料不予受理。对专业分类审核:根据申请人填报的工作经历、业绩、职称和资格证书条件等,审核确定申请人提出的专家分类申请是否满足条件,满足要求者归入复审资格表。
(二)材料复审:综合初审情况,由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及相关部门对符合资格表进行复审,复审后提交集团会议决策后纳入专家库。
(三)平台入库:将拟入库专家名单纳入创投集团评标专家库。聘用期限两年。聘期内公司无需支付报酬。
(四)结果通知: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结果。
六、入库后相关事项的规定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及时重新或者补充抽取评标专家:
(一)评标专家迟到30分钟未完成签到的;
(二)评标专家依法需要回避的;
(三)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开始前因故不能参加或者放弃评标的;
(四)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开始后因故不能完成评标的;
(五)抽取过程中需更换专业抽取评标专家的;
2.评标专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创投集团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按程序解聘:
(一)通过提供不实信息、虚假证明等方式骗取评标专家资格的,予以解聘,并通报入库推荐单位;
(二)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通报入库推荐单位;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或者完成评标的,由其参加评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后,予以解聘,并通报入库推荐单位;
(四)入库后不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或者不再符合入库具体标准,或者存在本办法规定不得入库情形的,发现相关情形后30日内予以解聘,并通报入库推荐单位;
(五)自愿退出创投集团评标专家库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收到申请后应当停止抽取其参加评标,在10日内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对填写材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必要时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审核阶段发现提交材料造假的,不再接受其入库申请。
2.我公司将对入库专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评价。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暂停或终止其评标(审)专家资格。
3.诚邀各领域专业人士踊跃申报,共同助力招标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4.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入库,并承担相应责任。
5.入库专家需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及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关规定。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1.招标人信息
名称: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港2号楼10层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方式:0799-6667299
2.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萍乡市建设北路100米百合小区内
联系人:童奎
联系电话:15727662241
2.监督部门
名称: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风控合规部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港2号楼10层
联系方式:0799-6838997
附件1:评标(审)专家承诺书
附件2:评标(审)专家入库申请表
附件3:评标(审)专家入库推荐表
附件4:专家专业分类清单
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