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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莲花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滨河、琴川小区)一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 2024-07-23
已截止

代理机构: 萍乡市明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莲花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

获取文件时间: 2024-07-24 00:00 - 2024-07-30 23:30

开标时间: 2024-08-02 14:30

招标地点: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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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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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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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公示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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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2024-08-08

收费标准

平台使用费:
0 元
大写:零元整
平台服务费:
0 元 (平台服务费只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大写:零元整

萍乡市明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萍乡市莲花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滨河、琴川小区)一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XMD2024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3

项目概况:

萍乡市莲花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滨河、琴川小区)一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xgqcg.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2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D2024001

项目名称:萍乡市莲花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滨河、琴川小区)一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3850.00

最高限价:1923850.00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萍乡市莲花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滨河、琴川小区)一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

1

 1923850元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出具所有电梯施工图纸;采购人发出书面供货通知之日起45日历日内,中标人须确保采购人要求的当批次电梯货到现场并完成当批次电梯的安装、调试。所有电梯在安装、调试后15日历日内完成质量技术检验机构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6.1)供应商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到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共4页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截图分别打印加盖公章(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若已换证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响应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若已换证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若响应供应商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需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公司进行安装维修,需提供被委托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注:若已换证则提供被委托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还需提供响应供应商的安装维修委托书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注: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

1.时间:20247240020247302330分

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琴亭镇勤王路203号

2.方式及售价:线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发放采购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公章),0元/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8214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琴亭镇勤王路2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xgqcg.com)注册。

2.响应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萍乡市明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函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本项目为企业招标,仅参考政府采购流程,不完全参照政府采购法。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莲花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黄先生/ 15279059988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工业园B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萍乡市明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先生 / 15083886561

3.本项目联系人:先生 / 15083886561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琴亭镇勤王路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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