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明正新能源独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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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变更,对以下内容做出调整:
一、项目概况调整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8.658亩,一期规划储能系统容量为180M/36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本期由36个5MW/10MWh磷酸铁锂集装箱储能系统组成,分布式安装在规划场地。储能系统通过35kV/0.69k升压变压器为基本接入单位,经35kV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新建220kV储能升压站的35kV低压侧母线,实现储能系统的集成及与并网。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报价调整为:
1、按照固定单价( 元/Wh)报价后计算总价,总装机容量按照360MWh计算;
2、投标控制价:
控制单价0.98元/Wh。
控制总价:352800000元。
投标单价及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或控制总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投标报价调整为:
投标总价暂按备案和规划设计容量360MWh计,投标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四、合同条款及技术参数中所有涉及装机总容量的内容均调整为360MWh。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调整后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
因本次澄清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满足15日历日,故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做调整。本次澄清未涉及内容,均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2026年1月12日
江西明正新能源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