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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公安局更换屏幕项目

竞争性谈判 2025-12-09

代理机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崇左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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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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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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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崇左市公安局更换屏幕项目(GXJD-25114SQF1190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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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崇左市公安局更换屏幕项目(GXJD-25114SQF1190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崇左市公安局更换屏幕项目

项目编号:GXJD-25114SQF11904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三、更正内容:

更正项

原谈判文件内容:

现更正为: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0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

1.双方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开具面额为合同价款的30%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30%合同款发票后向供应商支付30%合同款。

2.货物交付使用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面额为合同价款的70%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有效发票后向供应商支付70%合同款。

3.每次拨付款项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10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

货物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100%货款给乙方。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具面额为合同价款的30%发票给采购人,甲方在收到30%合同款发票后向供应商支付30%合同款。

2.货物交付使用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面额为合同价款的70%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有效发票后向供应商支付70%合同款。

3.每次拨付款项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第八条 付款方式

货物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100%货款给乙方。

谈判文件内容涉及以上内容均以本次更正内容做一次性更正,请知悉。

四、更正日期:20251209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采购网、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上发布。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崇左市公安局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崇左市德天路28

项目联系人:梁耿高、梅莹、陆丽春

项目联系方式:0771-7911517

邮箱: dept_qzzb@gxbidding.cn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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