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管理中心2025年度员工通勤车租赁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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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抚州管理中心2025年度员工通勤车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2025年第11次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参与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
2.2本次询比采购要求响应人须满足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和其他等要求,见附表1至附表5。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响应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附件1响应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23226594@qq.com。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材料采取一次性审核通过制,未通过报名的单位取消报名资格)。采购人核实响应人资格条件后,询比采购文件将统一以邮件形式发至响应人报名邮箱内。响应人收到询比采购文件后及时回复确认。
3.2 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若有)将在响应截止时间3天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过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给响应人在询比采购公告确认通知所明确的电子邮箱,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5年12月4日9时00分,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于当日9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抚州管理中心(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1288号抚州管理中心1802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保证金的收取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0元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0元
六、服务内容及标段划分
抚州管理中心计划采用询比采购方式来选定合适的员工通勤车租赁单位,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即FZTQZL-2025标),计划租赁时间一年(2026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标段划分及主要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合同段标号 |
线路名称 |
车型 |
运行周期 |
备注 |
FZTQZL-2025标 |
温沙线 |
37座 |
每日一次单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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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吉线 |
37座 |
每日一次单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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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本部线 |
37座 |
一周四次单趟 |
每周停驶一天 |
(一)通勤车运行线路及车型
响应人需提供3辆37座交通车投入营运(按实际营运路线进行核准公里数),具体路线及车型如下:
1.温沙线:路线为:南昌长途汽车站发车,途经莲塘、塔城收费站、架桥收费站、进贤南收费站、罗针收费站、临川北收费站、抚州收费站、东馆收费站、南城收费站、南城东收费站(原路返回)、上塘收费站、黎川收费站、终点站熊村收费站(住宿),全程约242公里,每两天一个来回。
2.抚吉线:路线为:南昌长途汽车站发车,途经塔城收费站、进贤西收费站、抚州收费站、抚州南收费站、临川南收费站、崇仁收费站、宜黄收费站、相山收费站、乐安收费站、终点站流坑收费站(住宿),全程约234公里,每两天一个来回。
3.中心本部线:线路为:南昌长途汽车站发车,途经老福山、广场南站(原方糖KTV)公交站、人民公园北京西路公交站、彭家桥地铁北京西路出口公交站、天虹商场京东大道公交站、艾溪湖东站地铁1号出口公交站、南昌东收费站、抚州收费站,终点站抚州管理中心大院,全程约120公里,预计行驶2小时。每周一从南昌发往抚州,周三回南昌,周四从南昌发往抚州,周五回南昌,一周两个来回,期间停驶一天。
(二)通勤车运行周期及发车时间
1.温沙线:第一天上午9点从南昌发车,次日上午8点20分从熊村收费站发车。
2.抚吉线:第一天上午8点30分从南昌发车,次日上午8点从流坑收费站发车。
3.中心本部线:每周一上午8点从南昌发车至抚州管理中心大院,周二停驶,每周四上午7点30分从南昌发车,每周三下午4点、每周五下午1点从抚州管理中心大院发车。
(具体发车时间按实际予以调整)
七、限价
7.1 响应人的报价为在采购活动实施期间,完成采购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
7.2 有效的响应:响应人的报价在控制价以内的为有效报价。
7.3 响应人所填报的单价及合计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7.4 最高控制总价:75.9203万元。
7.5 已标价采购清单的修正:在签订合同前,如采购人认为中标人已标价清单存在不平衡报价,在不改变投标报价的前提下,采购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对相关部分单价或总额价的修正,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提交修正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评审方式
本次采购采购采用最低价法,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以参与报价的所有有效报价中金额最低的报价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报价相同时依次以注册资金高者、注册时间早者优先(详见采购文件评审方式和程序)。
采购开标现场响应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jxgqcg.com)、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jxgsgl.com)、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jxgsgl.com/fzglzx/Index.shtml)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信息分中心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1288号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791- 86136958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抚州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1:
响应人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抚州管理中心2025年度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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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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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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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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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理人(如有)的身份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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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响应人应如实填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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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无 |
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响应人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在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发布询比采购公告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至少一个汽车租赁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含60万元)。 2、具有5年及以上旅游客车营运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附表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响应人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发布询比采购公告前一日,下同)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http://www.gsxt.gov.cn)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 |
附表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1)单位驾驶员需10人提供社保证明; (2)运营车辆必需落户在响应单位公司名下,不得使用挂靠车辆; (3)运营车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同时必须投保《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一项,其中每个座位每人的保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