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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水库灌区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EPC)总承包

公开招标 2023-01-13

代理机构: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南城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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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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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公示
2023-01-13

南城县水库灌区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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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水库灌区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EPC)总承包招标于202301109:30时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分中心进行公开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4家投标单位递交了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了签到。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江西城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抚州市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吴云圣(证号编号:赣236161761523

设计负责人

詹来旗(证号编号3600015200764

勘察负责人

孙一涛(证书编号:36202112026769)

工期

总工期15个月,设计工期3个月,施工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勘察、设计合格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相关专业的规定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投标报价

勘察设计费暂定金额约224.88万元:实际勘察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40%,设计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50%,(勘察设计费基准价按照评审下浮后的预算总造价计算)。具体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及按城办发【2021】26 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计取。

工程费要约价暂定金额约4755.8388万元:具体以南城县重点建设项目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施工预算总造价下浮8%为实际施工费,按城办发【2021】26 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排序人

天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江隆辉(证号编号:赣236191901158)

设计负责人

张石明(证号编号:赣3600012200087)

勘察负责人

刘佳(证号编号:36202112026734)

工期

总工期15个月,设计工期3个月,施工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勘察、设计合格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相关专业的规定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投标报价

勘察设计费暂定金额约224.88万元:实际勘察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40%,设计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50%,(勘察设计费基准价按照评审下浮后的预算总造价计算)。具体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及按城办发【2021】26 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计取。

工程费要约价暂定金额约4755.8388万元:具体以南城县重点建设项目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施工预算总造价下浮8%为实际施工费,按城办发【2021】26 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排序人

江西博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杨君兰(证号编号:赣236141423758

设计负责人

杨志华(证号编号36201812001039

勘察负责人

雷抒凯(证号编号3600014200474

工期

总工期15个月,设计工期3个月,施工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勘察、设计合格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相关专业的规定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勘察设计费暂定金额约224.88万元:实际勘察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40%,设计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50%,(勘察设计费基准价按照评审下浮后的预算总造价计算)。具体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及按城办发【2021】26 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计取。

工程费要约价暂定金额约4755.8388万元:具体以南城县重点建设项目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施工预算总造价下浮8%为实际施工费,按城办发【2021】26 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公示起始日期为:20230111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向如下单位提起:

招标人:南城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180079431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4-8335930

监督机构:南城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1376762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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