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水库灌区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浏览量: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城县水库灌区建设项目已由 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城发改农经字【2022】28号文件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方)为南城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县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城县水库灌区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EPC)总承包。
2.2项目投资: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二标段,本次工程招标总投资限额约5394.27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224.88万元,工程建安费约5169.39万元)。
2.3项目地点:南城县上唐镇、里塔镇、新丰街镇、株良镇。
2.4该标段建设范围:南城县上唐镇小(1)、小(2)型水库主灌渠及渠系建筑物,里塔镇、新丰街镇、株良镇小(1)型主灌渠及渠系建筑物。
2.5建筑内容及规模:主要有小型水库主灌渠及渠系建筑物,其中上唐镇主灌渠渠长57.781km,受益人口22135人;里塔镇若岭水库主灌渠渠长1.443km,受益人口978人;新丰街镇沙窠、松源水库主灌渠渠长2.80km,受益人口14000人;株良镇高桥水库主灌渠渠长1.493km,受益人口7600人。
2.6招标范围:南城县水库灌区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EPC)总承包具体招标包括下列内容:
勘察工作内容:包括本工程实施范围内的管线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勘等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勘察服务,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及其后续服务等内容,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以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
采购工作内容:涉及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施工工作内容:施工、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7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勘察、设计合格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相关专业的规定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2.8计划工期
总工期15个月,设计工期3个月,施工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三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水利水电类);
(3)勘察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水利水电类);
(4)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
①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水利水电类);
②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其他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施工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资格要求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执行,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使其无法正常履约的状态;
3.6投标人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水利勘察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如一家投标人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可不组成联合体)。
(1)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9日起至2023年 01月0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01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分中心。
6.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施工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加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加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3本次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城县水利局
地 址: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盱江大道269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80079431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中阳广场2号楼9楼
联 系 人:朱威武、胡蔚
联系电话:18379186168、0794-8335930 电子邮箱:1359975141@qq.com
监督单位:南城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章先生
电话:137676267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