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分条铝卷自动打包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JD-24111SQZ62195)招标公告
浏览量:1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分条铝卷自动打包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JD-24111SQZ62195)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分条铝卷自动打包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GXJD-24111SQZ6219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分条铝卷自动打包线设备采购项目
2.2 交货地点:南宁市邕宁区梁村大道83号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厂房
2.3 交付期: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性能考核结束总时间为6个月内。
2.4 招标范围: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分条铝卷自动打包线设备采购项目1项,根据招标人产品结构调整及生产需求,计划生产分切比亚迪电池壳料。按比亚迪产品的包装工艺要求,需采购2套分条铝卷自动打包线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个分条铝卷自动打包线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月16日起至2025年1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网址):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yingcaicheng.com/ )
4.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址: https://www.yingcaicheng.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在网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1)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文件发票可于付款后在平台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电子邮箱及手机短信发送。
(2)投标人需在云采购平台上传证明文件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证明文件: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备注: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 (https://www.yingcaicheng.com/) 查看“帮助专区”;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 0771-5828239、400-8566-100 (注册咨询电话,晚上21: 00前),咨询QQ: 2307583988、811028657、3132922569;
3)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文件获取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2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2月10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公告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5.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5.4.1投标人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并递交至规定的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4.2本项目允许以快递方式(建议顺丰快递)寄送投标文件,以该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同时提交《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包装严实,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破损或遗失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其他邮寄方式(平邮、货运物流)递交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
(2)邮寄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接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点及接收人: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有效的手机号码及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www.yingcaichen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裘工
地 址:南宁市邕宁区梁村大道83号
电 话:13014983084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7层
联系人:梁钧茗、刘鑫
电话:0771-2808981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
